葡萄牙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40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

2017-05-26 11:30:17来源:海外网 字号:

《南极条约》(The Antarctic Treaty)

1959年12月1日,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智利、法国、日本、新西兰、挪威、前苏联、南非、英国和美国在华盛顿签署了《南极条约》。《南极条约》冻结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规定了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确立了南极科学自由和科考合作原则,还建立了定期议事和决策机制——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南极条约》覆盖了南纬60°以南的所有陆地和冰架,为南极治理确立了基本的规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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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条约协商会议(The Antarctic Treaty Consultative Meeting ,ATCM)

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是南极条约缔约国代表举行的年会,是南极国际治理中重要的政府间多边会议。《南极条约》第九条规定,条约成员国被分为南极条约协商成员国以及非协商成员国;只有在南极开展实质性科研活动的缔约国,才能成为协商国,在协商会议中享有决策权。南极条约协商国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决策并形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措施、建议、决议或决定等。

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根据协商国英文字母的顺序依次确定年会主办国。目前,南极条约协商会议的参会方包括:

(1)29个协商国,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智利、中国、捷克、厄瓜多尔、芬兰、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日本、韩国、荷兰、新西兰、挪威、秘鲁、波兰、俄罗斯、南非、西班牙、瑞典、乌克兰、英国、美国和乌拉圭;

(2)24个非协商国,包括奥地利、白俄罗斯、加拿大、哥伦比亚、古巴、丹麦、爱沙尼亚、希腊、危地马拉、匈牙利、冰岛、哈萨克斯坦、朝鲜、马来西亚、摩纳哥、蒙古、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瑞士、土耳其和委内瑞拉;

(3)3个观察员: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国家南极项目管理委员会和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

(4)与会专家:《信天翁和海燕保护协定》秘书处、南极和南大洋联盟、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际南极旅游组织协会、国际水道测量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气象组织与世界旅游组织。

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主席由主办国代表担任,总部设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南极条约秘书处将为会议提供协助。环境保护委员会与协商会议同期开会,负责就《议定书》的执行有关问题向缔约国提供咨询和建议并交由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审议。会议期间,缔约方代表相互交换信息,就共同关心的南极问题进行磋商,并为履行条约义务向各自政府提出建议。

责编:李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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